運城市財經學校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保證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是指省財政專項資金、地方配套專項資金、行業企業投入資金和學校自籌安排的用于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應堅持總體籌劃、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重點的原則。學校根據項目建設的年度預算組織和使用資金,根據項目規劃和各項目建設目標實施建設。
第四條 專項資金管理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的項目管理辦法。各項目責任部門要根據建設方案及任務書確定的預算額度提出申請,經校長審批后,按規定組織實施。專項資金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任何部門不得虛報預算,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不得用于與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無關的日常公用經費的開支以及省級示范校建設和國家財政規定不得列入的其他費用支出。
第二章 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機構
第五條 為了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領導工作,學校成立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相關項目建設副校長及校紀檢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各項目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職責: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統籌安排使用由不同渠道下達或籌集的全部專項資金,要對各項目的實施、資金投向及年度資金統籌安排,調度使用,并對固定資產購置實行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 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兼任,成員由各項目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專項資金的統一管理、建立項目庫,按項目設置明細賬,分項核算,做到??顚S?、專項報告。加強專項資金支出的檢查和監督,嚴格遵照省級財經法規、財務制度和本細則的規定。
第七條 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全過程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斷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預期建設目標的圓滿完成。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八條 示范校建設管理辦公室及財務科要統籌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專項資金(含省財政資金、地方配套資金、行業企業投入資金、學校自籌資金),按照示范校建設任務書、實施方案及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批準的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科學、規范、合理地編制本校建設項目的總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預算是學校綜合預算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學??傮w預算,建立專帳管理,單獨核算,做到統一預算,分年實施,??顚S?,收支平衡。
第九條 專項資金的預算由財務科根據示范校建設任務書“資金預算匯總表”中的九個分項目建立賬務科目,按其年度任務和計劃分資金的來源編制示范校建設項目經費預算。各分項目建設預算編制要與建設任務同步編制,與建設進度一致,細化使用計劃,不得隨意調整省廳批復的項目支出預算。資金使用情況要說明:項目名稱、項目編碼、建設目標、具體實施計劃、資金使用安排、設備采購計劃、預期使用效益等。預算經示范校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預算編制總原則:分項預算與整體框算相結合(平衡全校項目預算,確保科學合理)、定額預算與機動使用相結合(合理使用、修訂預算)、經費撥付與項目建設相結合(與成果進展適應,確保質量)、重點控制與規范使用相結合(不觸紅線、專賬管理)。
第十一條 預算一經形成,財務科應嚴格執行,原則上不予調整;經批準確定的項目建設計劃和資金預算一般不得調整,如因客觀原因造成建設內容變動確需調整的,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批后執行,所有的調整項目都必須符合省級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開支范圍和有關的財務法規制度。
各專業建設小組及特色項目建設小組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設內容和預算控制額度執行,不得超預算使用資金。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二條 示范校項目建設專項資金包括實施示范校項目建設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地方配套資金、行業企業投入資金和學校自籌資金。資金使用的方向主要用于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機制建設、提升學校管理水平、人才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建設、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專業信息化建設、實習實訓設備投入、就業職業指導及服務、社會服務與貢獻等。
第十三條 示范校建設的一般性支出,按照學?,F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特殊支出項目,由財務科根據項目建設的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補充管理規定。專項資金的使用應按規定的財務程序和權限辦理,所有開支應嚴格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開支中凡納入政府采購的支出項目,要按照國家相關采購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經過招投標、集中采購等程序后執行。
第五章 決算管理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的決算由學校財務科負責編制,納入學校年度財務決算。
第十六條 項目資金歸口管理部門應在項目年度結束前和建設項目完成時,向財務科報送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情況說明。文字說明內容主要包括:預算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效益情況、資金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
第十七條 各項目建設部門應確保示范校項目建設預算的執行進度,項目建設期內各年度預算資金原則上當年使用完畢,如確因各種因素未能使用的資金,經批準可以結轉下年度按建設計劃和規定繼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監督檢查管理
第十八條 所有與項目專項資金使用有關的各級領導、項目負責人和財務人員都須自覺維護國家財經紀律,接受教育、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的管理責任制。各子項目責任人按批準的預算審批各項支出,對所承擔項目的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財務人員對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 專項資金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截留、挪用、擠占示范學校建設資金的行為,以及因管理不善導致資金浪費、資產毀損、效益低下的,將對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做出處理,情節嚴重者,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設期滿,各分項目責任人組織對子項目建設進行驗收,項目責任人須提交項目完成情況的總體報告,全面闡述項目計劃的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果。學校組織有關專家組成驗收小組,對各重點建設項目達到的水平及取得的成果進行實地考察、驗收和評估。學校整體建設項目按規定需接受社會審計機構的財務檢查和資金審計,并出具相應審計報告。
第七章 報帳流程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學校對各專業各項目預算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合理分配,保證重點、兼顧全局。具體報賬流程如下:
1、預算申報。
項目建設部門申請專項經費時,須按建設任務書所規定的預算總額細化使用預算,并填寫《運城市財經學校省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項目立項申報表》予以明確,經專業負責人、重點專業項目建設領導組(特色項目領導組)、項目辦審批后方可申報,凡超預算或不符合立項申報表所列置的開支項目,一律不得申請經費。
2、成果驗收。
申請經費時,需持成果驗收合格通知書方可填寫《山西省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子項目建設經費使用審批表》,未有成果或成果驗收未通過的項目不得支付經費。提前申請啟動經費(不得超過項目資金總額10%)的項目,須專業負責人、重點專業項目建設領導組(特色項目領導組)、項目辦、經費使用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申請。需要預留質保金的項目要嚴格執行質保支付程序。
3、報賬手續。
項目建設完成并符合以上兩點規定,項目建設部門認真填寫《山西省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子項目建設經費使用審批表》,同時提供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其中:一、審批表經專業負責人、重點專業建設領導組、項目辦、財務分管校領導、校長簽字審批后方能辦理項目列支。二、設備購置及服務等支出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進行政府采購。其他需校內招投標項目,應按照學校招投標制度執行辦理。資金支付按照招投標法、政府采購制度和財政投資評審的有關規定執行。三、學校財務科嚴格審核相關的報銷憑證和相應的論證報告、合同、協議、驗收報告、資產入庫單等附件,并專賬會計處理。
4、下列情況不予報賬:
①不符合項目立項預算內容或使用額度的;
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報賬文件和憑據的;
③擅自調整項目資金計劃和項目建設內容的;
④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
⑤其它不符合要求、超出規定使用開支范圍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校示范校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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